□點評:子強
  《廣州日報》載 打車軟件公司在廣州投放了600輛包括寶馬、奧迪等豪車在內的高檔出租車,但車費也高,普通的士18元的車程,豪車需付費63元。更麻煩的是,司機不需具備的士司機營運資格證,車輛也未納入出租車行業管理,目前還存在一定的監管空白。
  題外話:根據《廣州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》的定義,這些“高檔出租車”顯然不是“出租汽車”,但是按照建設部、公安部的相關規定,它們卻又是典型的“出租汽車”,那麼它們到底屬於什麼車?但是我相信,“監管空白”的擔心絕對是多餘的,打車軟件公司衝擊了舊的市場秩序,也衝擊了既得利益格局,廣州市交委客管處馬上就會出手了。
  《新快報》載 廣州全面鋪開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顯出效果。市工商局統計,上半年全市新設立商事主體9.2萬戶,同比增長36%。截至6月底,全市實有各類市場主體111.4萬戶,這意味著,廣州平均每10個常住居民中就有一人做生意。
  題外話: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後,創業的門檻降低了,但以現在的經濟形勢,賺錢的門檻其實並沒有降低,政府一方面要提供創業的便利,一方面也要積極讓利,讓微小企業先存活、發展起來,打個不恰當的比喻,農民還知道豬要養肥了再殺呢。
  《羊城晚報》載 全市垃圾分類第三度總動員,將分四階段創建垃圾分類示範城市,社會力量如何參與垃圾分類,首次被明確寫入創分方案。方案稱,將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生活垃圾處置利用,並要求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袋及一次性用品。
  題外話:推動垃圾分類,很好,但真的不要搞什麼“創分”,給人一種強烈的政績傾向,事關全體市民利益,只要合理引導,市民會合作的,過分突出“創分”,反而讓人反感,似乎這是政府的事,跟市民沒什麼關係。至於社會力量的參與,本來就不應該有限制,政府不要想著什麼都自己做,沒必要,也做不了。  (原標題:同城讀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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